发展规划与社会合作处(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处长(主任)工作职责

1.主持发展规划与社会合作处(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全面工作;

2.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及有关法规;

3.主持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负责本部门日常工作的统筹安排,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4.负责发展规划、发展战略、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及高教研究工作;

5.负责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专业评估与专业认证工作;

6.负责部门经费预算计划编制;

7.负责年度考评、评优评先工作;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发展规划与社会合作处(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副处长(副主任)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协助处长开展部门日常工作;

2.协助处长完成部门经费预算计划编制;

3.分管秘书科相关工作;

4.分管社会合作科、校友联络办公室工作;

5.负责协调学校教育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6.负责协调学校乡村振兴定点帮扶的日常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秘书科

1.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领导要求起草有关文件,编写各类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报告;

2.负责处理部门日常行政事务,协助领导协调部门各科室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工作;

3.协助领导编制部门年度经费预决算,负责办公经费报销;

4.负责部门固定资产和印章的管理工作;
5.
负责办公室网页建设与维护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发展规划科

1.负责和协调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学科、专业、人才队伍等专项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指导、协调二级学院编制本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2.负责对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分析与评估;

3.负责学校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做好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参与学科专业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编制等的调研、论证工作;

4.负责学校发展战略研究,组织和参与学校重大发展改革方案和重大改革举措的调研、咨询、起草和论证工作;

5.研究高等教育政策,编印高教动态;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合作科

1.负责学校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及合作项目的归口管理;

2.负责学校校友和教育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3.承担上级单位安排部署的乡村振兴、定点帮扶等任务;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质量管理科

1.负责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起草教学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标准,做好教学质量监控与各类教学相关的评估工作;

2.负责教学督导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对本科教学运行和教学规范执行情况的督查,参与教学工作考核;

3.负责编制发布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组织本科教学基本状态信息和教学质量核心数据信息采集、上报和管理;

4.负责组织学校专业评估、专业认证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