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和社会合作处(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是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统筹学校发展规划、社会合作和质量监控与评估的综合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和协调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学科、专业、人才队伍等专项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指导、协调二级学院编制本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二)负责对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分析与评估。
(三)负责学校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做好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参与学科专业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编制等的调研、论证工作。
(四)负责学校发展战略研究,组织和参与学校重大发展改革方案和重大改革举措的调研、咨询、起草和论证工作。
(五)负责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起草教学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标准,做好教学质量监控与各类教学相关的评估工作。
(六)负责教学督导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对本科教学运行和教学规范执行情况的督查,参与教学工作考核。
(七)负责编制发布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组织本科教学基本状态信息和教学质量核心数据信息采集、上报和管理。
(八)负责组织学校专业评估、专业认证工作。
(九)负责学校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及合作项目的归口管理。
(十)负责学校校友和教育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担上级单位安排部署的乡村振兴、定点帮扶等任务。
(十二)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配合学校其他部门做好有关工作。